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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“弘法”之名 敛不义之财

1999-08-04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

在传播“法轮大法”歪理邪说的过程中,李洪志不断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“最高的佛”,是“秉性慈善”的“活菩萨”,“弘扬‘法轮大法’”绝不是为了赚钱,而是为了把正在遭受“磨难”的人们“度”往“天国”极乐世界。然而,已经和正在揭露出来的大量事实,戳穿了他那虚伪的外衣。李洪志终于露出了真面目:他假“弘法”之名,大肆借机敛财;他对金钱格外贪婪,聚敛钱财的手段极其卑劣。

李洪志的早期弟子多人证实,在“传功”初期,李洪志以祛病健身的名义吸引信徒。那时,他表面上虽称免费治疗,却在家里设立“功德箱”,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“功德”钱。后来开班“讲学”,一张“听课证”就达几十元。仅1993年、1994年两年,李洪志教功、售书、办班等项收入就达121万元之多,而且偷税漏税,受到查处。这两年以后,李洪志从他传授“法轮功”的活动中究竟又聚敛了多少钱财?

其实,人们只要稍加思索就不能不问:李洪志长期住在美国,那里的生活费是很高的,难道吹小号出身、什么技能都没有的李洪志真的有什么神通?他何以能长期在美国立足?事实上,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组织从一开始就是把“法轮功”作为一项“产业”来经营的。李洪志以敛财为目的,通过大量印制“法轮功”书籍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VCD等,以每套数百元的价格在练习者中出售。李洪志在他的“经文”中就反复宣称:“要学好大法就必须读书,看录像,听录音练功。不仅如此,李洪志还极力吹嘘自己的“法像”和法轮功“徽章”有“灵气”,鼓动练习者购买。近几年来,李洪志的“法轮功”“产业”又“开发”出练功服、练功垫,将原来出版的“法轮功”书籍由平装改为精装,向练功者兜售。不买是不行的。问题已经相当清楚,李洪志在美国过着优裕的生活,他坐着飞机到处悠哉悠哉,他以亲属的名义在北京、长春购买数处豪宅、多辆轿车,原来大都是练功者的血汗钱,是他们平时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。近几天,不少省市“法轮功”辅导总站头头的揭发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。

由此可见,对于李洪志和“法轮功”组织,我们不仅要看到他们是以传功为名来骗人,而且还要看到他们是以传功为名来骗钱。对于广大受骗者来说,他们不仅在精神上受骗,也在物质上受骗,造成了数量不等的钱财损失。对于骗人者来说,不仅以他们的骗术诱使人们在精神上受骗,还在物质上骗取了大量的钱财。所以,我们取缔“法轮功”,不仅涉及到人们精神世界方面的问题,还涉及到物质利益方面的问题。我们在这个问题上,决不能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。在我们深入揭批“法轮功”的时候,也要把它利用迷信害人骗钱的虚伪行为揭发出来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,取缔“法轮功”,不仅能使那些受骗者从思想上精神上解脱出来,同时也可以使他们在经济上免受其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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